编者按:《天堂里的第一个早晨》(First Morning In Paradise)是部极富独创性的“以色列化”小说,自1996年问世以来曾连续再版六次,并荣膺以色列著名的“伯恩斯坦奖”。“伯恩斯坦奖”的宗旨就是奖给当年最具独创性的希伯来文小说。过去的获奖者中,曾有阿摩司·奥兹、大卫·格罗斯曼、梅厄·沙莱夫、雅可夫·沙伯泰等杰出作家。本书的作者埃莉奥诺拉·列夫(ElenonoraLev)是获此奖的唯一女性。
小说用女性特有的优美生动、睿智活泼、幽默嘲讽的笔触,描写一位孕妇同腹中即将出生的胎儿说话,讲述自己的生活秘密:不幸的童年、专横的父母、失落的爱,展示出一幅丰富多彩的以色列生活画面:生活在特拉维夫的玩世不恭之辈与社会名流、60年代新移民小镇的风土人情、上加利利及约旦河谷旁的自然风光、兵营女兵那令人唏嘘惋惜的情感经历……
女作家生于波兰,幼时移居以色列,从事编辑、翻译及文学批评生涯,《天堂里的第一个早晨》是她第一部长篇小说。她说之所以选择女人在妊娠期间这一特殊过程中的特殊活动与感受进行创作,是想冲破以男性为中心的“战争”、“爱情”等主题窠臼。在希伯来文中,“伊甸园”与“天堂”是同一个词(ganaiden)。犹太人重返巴勒斯坦,去寻找“伊甸园”式的宁和、静谧、风景如画的人间“天堂”,此乃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崇高理想,作品中许多地方流露出明显的犹太复国主义倾向。同时,女作家又通过对《创世纪》中夏娃在伊甸园中给亚当尝禁果的独特阐释,表达一个以色列女性所特有的审美理想。
此处向读者介绍的是女主人公与瑞典籍青年彼得北上太巴列途经约旦河谷时去寻找“伊甸园”的一段趣事:
四周一片酷热,公路明晃晃令人目眩,碧绿的溪水在深谷植被丛中蜿蜒流淌,对面山上埋伏着高射炮,灌木芦苇旁架着带刺铁丝网,夏末,我们北上太巴列,行至约旦河谷,我坐在几乎半空的车中,突然告诉他:左侧基布兹白特·杰拉香蕉林背后,便是历史上伊甸园的确切所在;至少某位想入非非的研究家是这么说的。你知道,他的的确确相信有这块地方。于是可以证明人类起源于此,而不是起源非洲。不久前报上曾发表文章谈及此事。
他看着香蕉林,并不大惊小怪,说道,我们是不是可下车走到那里去?我呢,的确想看到这位圣徒彼得能够找到答案,看到那位持箭天使长。我想给他来个空手道。
车到站后我们下了车,从主路走向基布兹。在香蕉、枣椰林中约摸穿行了有一公里,我们已熟悉彼此的步态,不费事儿便可步调一致。顶着午后的酷热,兴高采烈、气喘吁吁。两辆小轿车相背而驰,谁也没停下车问问我们是否搭车。
走着走着,他说,跟我谈谈你从未同人说起过的事吧!
你要听吗?
那是。你还不了解我。快说吧!
那好。小时候,我真的相信有外星人,他们在地球上只选中我一人做新娘,他们会带着我,只带着我一人飘然离去,这之后一刻钟地球便毁灭了。
他默不作声地走了几分钟路,又问,你说什么,新娘?从那时候你就想成亲了,够浪漫的。他们只带上你一个人走?外星人全是男的?
不嘛,我的游侠先生,我说,你完全弄错了,事情要复杂得多呢!
我接着说,如果你想多了解一些我的事,首先得告诉我为什么你在家里那么憎恨圣诞节?
没问题,他说,就是因为小猪,没什么特别的。年复一年总是这个样子。你的确不知道犹太人不过圣诞节、不吃猪肉有多开心。
这就是你以前从未向人说起的事呀?
这是专门讲给你这个反复无常的亚洲女豪杰的。
干嘛说我反复无常?
说不清。看你的样子时好时坏。总是揣摩谈话的味道,找适当的话题。要么就是你眼中的什么东西。我说不清。我把一切都告诉你。
讲吧。
这个故事……并无特别之处。说的是一个小男孩住在乌普拉萨北部耶夫勒附近的维斯比小村。他养了头小猪。他养了许多猪,但这些猪不是一时间全归他拥有,而是每年只有一只。
它们有名字吗?
当然有。这么说不太确切。不能说没名字,但它们确实只有一个名字。猪每年变来换去,我却只给它们取同一个名字,以纪念前面那头猪。我是个缺乏想像力的孩子。跟你说,它名字叫伊安斯,有点像约翰。不管怎么说,这是个故事:每年夏初放长假时,他们给我一头小猪———红嘟嘟、臭哄哄的,你知道,像襁褓中的婴儿———一度成了我的私有财产。从那时到圣诞节,我负责它的一切。我在家排行最小,六个姐姐已长大成人各忙各的,所以我就和猪四处游荡,一起睡在谷仓,带它去我家那条小溪。我要带着它从小溪去往南美,它是我第一个伙伴,我们是一对完美的搭档。你看过猪游泳吗?
我说没有,但我却认识某君喜欢女人作爱时像猪那样哼哼。
是啊,这种事是有的,他颇为豁达。但也有的男人不喜欢女人作爱时叫,而向往某种真实的存在。实际上我能想得出村里有那么几个人。既然他们喜欢这样,也不足为奇。
还有几个开罗人———我简直要脱口而出了,还是憋住别说吧。有些东西令我难以开口。
你在家排行老七?我又问。那地方现在实行计划生育了吗?堕胎合法吗?
可能我父母没听说过。他们是无知的农民。地地道道的贫穷白人。用手抓饭。
真有趣,我说,我觉得瑞典人都是英格玛·伯格曼。
这算不了什么。告诉你一个秘密:英格玛·伯格曼就是用手抓饭。瑞典人都知道此事。
国王呢?瑞典皇家学院成员呢———也是这个样子?
当然了,人人都是手抓饭,大杯大杯地饮蜂蜜酒,每逢秋天,学院举行集会,就谁获诺贝尔奖可以逃税而进行著名的激烈争论。国王以不学无术而昭著天下。跟你说,这是真事。他曾经要在一星期内分别给妇科学家和消防队员做两次报告,不知是谁把讲演稿弄混了,国王不清楚他念给消防队员的东西竟是要讲给妇科学家的。与会者庄严得体地坐在那儿,挨到最后。
没人告诉他一声?
他们觉得不该打断国王说话。你想像不到报纸后来怎么讲。
第一个伙伴伊安斯最后怎么样了,我沉吟片刻问道,心中沉甸甸的。
它呀,总是在圣诞节晚宴上嘴里塞进一只烤苹果完成最后使命。年年如此。我二人你看着我我瞧着你。它总是这副样子……真的死了,就是说,棕红的身子上浇着糖汁、肉汁,油光发亮,一动不动地安卧在土豆芜菁丛中,散发出烤肉的芳香,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总是下定决心,明年赶在伊安斯被捕之前带它远走高飞,但却未能如愿以偿。圣诞节早晨,我听见它在院中不住地叫,直至陷于沉默。圣诞夜,他们强迫我去同类相食,赏给我后背要么就是大腿上的一块肉。它被烤熟浇汁,嘴里含着苹果看着我。
他边走边说,有条不紊,妙趣横生,沉醉在故事之中,我二人时而目视正前方,时而左顾右盼,与此同时,我们到达基布兹,穿过阡陌纵横的草坪。没人驻足询问我们在干什么,最后,我们问伊甸园在什么地方,他们说在基布兹外枣椰林中有条通道:“但是那里什么也没有,什么也看不到。”